根据经信委(2012)8号文件,我软件评测中心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关于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1〕140号)),成为我市2012年度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该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申请享受《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1〕23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须提供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联系电话:68558821/68558823
详见:http://www.bjeit.gov.cn/zwgk/tzgg/201201/t20120131_222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