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落实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相关的软件检测机构认可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1〕140号)的相关要求,我中心符合规定条件,认可为我市2013年度软件检测机构。
纳税人申请享受《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1〕23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须提供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我中心登记测试联系电话:010-68558821/010-68558823
北京市经信委相关通知详见:http://www.bjeit.gov.cn/rjyxxfwy/tzgg/201301/t20130125_280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