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型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第三方评估

政策依据

国办发〔2017〕3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7〕1529 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落实 <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 工作方案》
的通知

整合要求

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要杜绝以单个司局、
处室名义存在的独立信息系统。

 

评估内容

依据《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评估整合后的各信息系统满足统一用户管理、接入管
理、资源管理、授权管理、流程管理和安全审计(“六个统一”)等相关要求的情况。对支撑“六个统一”
的管理保障措施进行调研取证;对基于技术保障措施的技术实现效果进行验证。

评估标准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

评估意义

 1、帮助部委及地方政务部门全面了解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情况,挖掘其信息系统整合工作的成效
并发现其与政策要求的差距,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2、为主管审批部门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的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客观参考
        3、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相关审计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典型案例

 某部委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情况第三方评估
        某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情况第三方评估